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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0多万买两辆路虎提车被拒

发布时间:2024-12-07 15:04:18    次浏览

针对“男子300多万买两辆路虎提车被拒”的事件,以下是对此事件的详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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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

  • 时间:2024年12月5日
  • 地点:河南某4S店
  • 当事人:张大哥
  • 涉及车辆:两辆路虎揽胜(一辆黑色,一辆红色内饰)
  • 交易金额:300多万元

二、事件经过

  1. 张大哥在河南某4S店看中了两辆路虎揽胜,并与销售人员谈妥以30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
  2. 为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张大哥特意选择了有现车的店铺,并在谈妥价格后立即支付了4万元作为“定金”。
  3. 张大哥原本计划好一切,包括在家里摆酒席庆祝新车的到来。然而,当他第二天前往4S店提车时,却被告知其中一辆车由于系统锁单的原因无法提供给他。
  4. 即使张大哥表示愿意放弃价格优惠,4S店也无法满足他的提车需求。
  5. 4S店工作人员解释称,张大哥支付的4万元实际上是“意向金”而非“定金”,因此这笔款项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三、事件处理

  1. 4S店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他们愿意承担张大哥因提不到车而产生的住宿费用,并申请从其他地方调来一辆同款配置但颜色和内饰不同的车辆给张大哥。
  2. 经过一番沟通协商,张大哥最终同意以153万的价格购买该替代车辆。

四、法律依据与消费者权益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在本案中,如果4S店在与张大哥达成购车协议后未能履行交车义务,除非能够证明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交车,否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违约行为。
  • 对于这种情况,张大哥有权要求4S店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存在虚假宣传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张大哥还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金额以及额外赔偿。

五、网友观点与社会反响

  • 有网友表示,现在的商家越来越会玩套路,先用低价吸引人下单,再找各种理由不交货,这种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惩罚,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男子300多万买两辆路虎提车被拒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谨慎支付定金或意向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